通知|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
(来源:绵阳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发布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科学城办事处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好国家、省科技创新大会以及全市科技奖励暨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围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等重要方面,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有目的地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为绵阳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特编制发布《2019年度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类别
(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县域科技计划项目
(四)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项
(五)双创促进计划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
(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单位申报要求
1.凡在绵阳注册的、诚信状况良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中企业为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申报。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规定的支持方向及重点领域,项目实施期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9月-2021年9月。
3.所有申报项目的附件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系统扫描上传,否则不予受理。产学研联合和多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上合作协议。
4.申报单位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将同一项目跨计划重复申报;同一申报单位(高校及医院除外)不得申报多个项目。
5.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应匹配自筹资金,匹配资金比例按照具体的项目指南要求执行,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证明材料(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银行贷款授信证明之一,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6.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的申报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2018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6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
7.相关项目指南另有要求的以具体申报指南要求为准。
(二)项目负责人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有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以上);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省部级、市级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获得个人证书)。
2.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项目的实施,有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组织和管理。
3.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市级科技项目。有项目到期无故未验收或项目正在实施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三)项目推荐单位要求
请各项目推荐单位(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推荐,并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进入“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完成项目在线申报,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后送项目推荐单位(申报单位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三)项目推荐单位汇总通过审查的项目,并将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份、连同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集中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四)相关项目的申报程序另有要求的请以具体申报指南要求为准。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9日-2019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归口科室:科技资源科 (229室)
联 系 人:邓真、杨静
联系电话:0816-2332034
(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归口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226室)
联 系 人:颜泽永、徐宏洋
联系电话:0816-2309841
(三)县域科技计划项目
归口科室:农村科技科(230室)
联 系 人:何波
联系电话:0816-2335032
(四)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项
归口科室: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科 (232室)
联 系 人:秦雯雯、牛超
联系电话:0816-2332431
(五)双创促进计划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
双创促进计划项目归口部门:科企办(224室)
联 系 人:张 科
联系电话:0816-2347001
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归口科室:社发科(230室)
联 系 人:潘富强
联系电话:0816-2308946
(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
归口科室: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科 (232室)
联 系 人:秦雯雯、牛超
联系电话:0816-2332431
项目申报平台: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mianyang.tccxfw.com/)
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28-85249950(转616)、028-68187980(转616)
特此通知。
附件:1.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县域科技计划项目
4.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项项目
5.双创促进计划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9日
附件1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度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分为高新技术应用研发、现代农业应用研发和社会发展应用研发三类。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单个项目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领域及方向
(一)高新技术应用研发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及方向:
1.电子信息技术:高端集成电路与特色电子器件,基础软件的核心技术,5G通信网络及传输关键技术,高端显示技术,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相关技术,数字家庭与信息消费关键技术,云计算与大数据等。
2.高端装备制造:数控一代等智能制造装备,汽车制造关键技术与产品,无人机及飞行服务相关技术研究,增材制造(3D打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高性能机械基础零部件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及系统研发及示范等。
3.新材料:纳米能源及环境材料研究与应用,生物基础材料研究开发及制品应用示范,新一代信息功能材料及器件研究开发,表面涂层材料及涂覆技术,高品质硬质合金粉末研究及产品开发,特种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超硬材料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开发,新型绝缘材料及产品研究开发,高性能膜材料研究开发,新型显示器件用材料研究开发。
4.节能环保: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新能源技术及产品,建筑节能及产品,工程机械节能技术与产品,高效节能电机,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环境污染防治、保护、监测技术及装备等。
(二)现代农业应用研发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
重点支持优质粮油、畜禽水产、林果、蔬菜等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绿色高效安全生产,病虫害防控以及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新型农药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等。
(三)社会发展应用研发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
重点支持重大新药、中药材的研发与及产业化发展,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安全防范技术、毒瘾戒断技术研究,围绕绵阳市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科技协同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科学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基础条件;有能满足项目研发需要的实(试)验、生产及示范条件;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应用前景,有明确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升级换代、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引领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3.项目研发内容简明具体,研发目标(技术、经济)明确,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知识产权清晰,预期成果技术(工艺)成熟、技术标准、技术示范及产业化方案可行,研发团队结构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合规。
4.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单独申报并实施的项目预期成果应有明确的转化实施对象,且与应用企业的主营业务紧密相关。
5.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绵阳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请书》。项目推荐单位汇总通过审查的项目,并将《项目申请书》一份、连同一份项目汇总表集中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科(229室)。
(二)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项目申报限额明细表
推荐单位 |
项目限额(项) |
备注 |
市本级(含教体局、卫计委) |
科研院所:每个单位限报2项 |
|
学校:省属高校限报3项,其它学校限报2项 |
||
医院:综合性或专业三甲医院限报3项,其它医院限报2项 |
||
企业:每个独立法人单位限报1项 |
||
涪城区 |
10 |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游仙区 |
8 |
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安州区 |
6 |
|
高新区 |
10 |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经开区 |
10 |
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
科创区 |
6 |
|
科学城 |
4 |
|
仙海区 |
2 |
四、政策咨询
联 系 人:邓 真
联系电话:0816-2332034
附件2
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绵阳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成德绵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围绕6大重点产业,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创新成果和产业发展紧密对接,为建设国家科技城和西部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现编制发布2019年度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单个项目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领域及方向
(一)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申报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5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周期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重点支持超高清显示器、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北斗导航应用示范、人工智能、5G产业等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2.汽车及零部件。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及关键零部件,智能网联汽车控制、执行、传感器、车载通信终端等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3.新材料。重点支持先进高分子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前沿新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生物质改性材料等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4.节能环保。重点支持节能装备、节能材料、工业“三废”处理、高效节能绿色照明产品、建筑节能、环境污染监测、治理技术与成套设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治理与环境服务等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5.先进制造。重点支持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柔性制造系统、工业机器人、数字化车间、智能装备功能部件、智能物流装备、智能运维诊断装备、监测监控系统、高端配套零部件等中试与产业化。
6.现代农业及生物医药。重点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种植、养殖品种和技术、特色中药材等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7.国际科技合作。重点支持通过技术转让、企业并购、联合研发等多种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绵阳市转化落地,示范效果强,经济效益显着的国际合作项目。
(二)技术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围绕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培训、宣传等活动。支持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展项目筛选、对接、金融合作等活动。
三、申报要求
在我市(不包括扩权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有一定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一)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在线填报《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书》。
1.项目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单位是在绵阳市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2.项目成果应知识产权权属关系明晰。产学研用合作项目,应明确合作形式(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条件。
3.项目的转化成果原则上是2015年以后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是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支持所形成的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医疗器械注册证、新药和新品种证书以及行业准入(许可)的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转移落户绵阳的科技成果;市领导联系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清单项目。
4.申报企业必须管理规范、经营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必须要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和上月财务报表,并提供自有资金承诺和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须明确申报类型(专项类、平台类)和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附合法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
6.2018年市级成果转化项目已经支持的企业和省科技厅2019年度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科技项目(成果转化专项)支持的企业不再支持。
7.取得2018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资格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技术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在线填报《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1.申报单位应是在绵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
2.有明确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业务范围,具有符合实际和发展需求的经营理念及运营模式。
3.有1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经历以及开展技术转移业务的成功案例(3场以上活动)。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化服务团队(技术转移转化专职服务人员一般在3人以上)。
5.申报单位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6.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服务内容及考核指标。
四、政策咨询
联 系 人:颜泽永
联系电话:0816-2309841
附件3
绵阳市县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促进县域社会事业发展、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科学普及力度和抓好科技创新政策落地8项重点任务,紧扣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县域经济振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等重要工作,特发布2019年县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包括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科技扶贫示范基地项目、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发展项目三类。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项目
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院所、高校等创建星创天地、专家大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建立科技创新团队,开展产业技术创新,研发新产品,转化新成果。
1.星创天地:孵化面积达到200平方以上,有专业的创业导师队伍和运营团队,孵化入驻5个企业以上,与创投机构或金融机构有合作。
2.专家大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研究人员2名以上,服务的产业应有农业产业基地不少于30亩,形成农业科技开发创新产品1—2个,研究建立相应的产品技术体系。
3.申报单位为在绵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院所、高校等,具备较好的孵化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研究开发基础。申报时填写《绵阳市县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提供相应附件。
4.每个县(市、区)申报不超过2项。
5.牵头申报单位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项目自筹经费与专项经费比例不低于1:1。牵头申报单位提供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和资金配套证明等附件。
6.拟择优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项目不超过10个。
(二)科技扶贫示范基地项目
聚焦贫困村巩固脱贫成果,支持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开展全产业链技术集成与示范,建设科技扶贫产业示范基地,构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体系,培育区域特色农业品牌。
1.基地规模。具有一定的产业发展规模。
2.技术服务。组织开展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等活动3次以上,培训技术骨干5名、新型农民50人次以上。
3.示范带动。直接带动贫困村50户农民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辐射带动100户农户增产增收。直接带动和帮扶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人口具体清单,带动的农户需提供镇(乡)村证明材料。
4.由绵阳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申报。企业申报,年产值须1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年产值须5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地须在省级贫困村。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专科毕业3年以上,牵头申报单位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
6. 每个县(市、区)申报不超过2项,脱贫攻坚重点县不超过3项。
7.填写《绵阳市县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科技扶贫示范基地”,提供相应附件。产学研联合申报,要有正式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8.拟择优支持科技扶贫示范基地项目不超过10个。项目自筹经费与专项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牵头申报单位提供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和资金配套证明等附件。
(三)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发展项目
聚焦全市六大农业主导产业,全市十大农业主导产品。
1.集成创新。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1项以上。
2.基地规模。具有一定的产业发展规模。
3.申报项目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示范为重点,着力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技术或“天花板”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实现助农增收。
4.申报单位为在绵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须有正式的产学研合作协议。企业申报,年产值须2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年产值须100万元以上。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专科毕业3年以上,牵头申报单位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
6. 每个县(市、区)申报不超过3项,园区申报不超过1项。
7.填写《绵阳市县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在项目名称后标注“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发展项目”,提供相应附件。
8.拟择优支持农业产业项目不超过15个。项目自筹经费与专项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牵头申报单位提供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和资金配套证明等附件。
三、政策咨询
联系人:何 波
联系电话:0816-2335032
附件4
绵阳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发掘中国(绵阳)科技城文化科技资源潜力,充分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作用,切实增强绵阳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根据《绵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制订2019年度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领域及方向
(一)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创新平台类项目
支持方向:1.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关键支撑技术服务平台。特色文化数据中心、创意设计平台等。2.文化科技创新成果交易平台。文化科技产权交易平台、文化科技产业投融资平台、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平台等。3.智慧旅游服务平台。运用先进数字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设文化旅游支撑平台。
(二)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技术类项目
支持方向:1.三网融合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推动面向三网融合的智能电视、数字家庭共性集成技术及智能终端等方向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2.数字视听产品技术研究。支持推动智能电视、数字广播影音系统智能集成技术等方向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3.文化产品传播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推动跨媒体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综合应用系统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动以数字虚拟复原等方式深入发掘保护绵阳文化和历史名人资源、提升文化互动体验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4.加快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支持数字文化创意软件、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新型媒体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支持运用先进技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文化文物单位进行高质量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和推广。5.加快发展设计服务产业。支持工业设计服务、人居环境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应用服务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文化体验服务、文化场馆智慧服务。6.创意技术的装备研究与开发。支持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VR、AR等产品装备的开发。支持提升创作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传播服务技术装备水平,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研发等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在绵阳市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内资或内资控股的企业法人等,鼓励产学研联合体由一个联合体成员单位牵头申报。
2.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附带二维码);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年7月1日(含)以后的申报企业,只需提供2019年上半年财务报表。企业
参与申报项目的需出具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1:1资金配套承诺书。
3.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绵阳市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专项项目申请书》。项目推荐单位汇总通过审查的项目,并将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一份)集中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232办公室)。
四、政策咨询
联 系 人:秦雯雯、牛超
联系电话:0816-2332431
附件5
双创促进计划和科技服务业发展
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绵阳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的决定》(绵委发〔2018〕14号)、《中共绵阳市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绵委发〔2018〕15号)、《绵阳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绵府办发〔2017〕29号),促进“双创”升级,加快推进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编制发布2019年度市级双创促进计划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科技创新券”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一、资金支持方式
双创促进计划采取以奖代补(后补助)支持方式。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中,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采用以奖代补(后补助)的支持方式,重点示范项目资金采用专项补助(前补助)的支持方式。单个项目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领域及方向
(一)双创促进计划专项: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服务能力提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应用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推动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市场化、专业化、体系化、信息化发展,聚集创新创业资源,促进双创升级。
(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重点围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绵阳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支持范围包括公共服务平台类和重点示范项目类。
1.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及其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技术转移、信息服务、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仪器共享平台以及其它类型的科技服务平台。重点支持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科技咨询、仪器共享和检验检测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2.重点示范项目主要指以企业为主开展的研发设计、信息资源、科技中介、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和综合科技服务领域具有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的科技服务项目。重点支持研究开发、检验检测、信息资源等领域的重点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双创促进计划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助
1.申报主体是注册地在绵阳市辖区(不包括扩权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18年主营收入300万元以上、不超过2000万元;2017、2018年连续两年年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超过5%(以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2)近2年内(2017、2018年)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5项其它自主知识产权。
2.优先支持已获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支持的企业。
3.各区、园区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个。
4.已获得市科技计划立项支持未结题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
(二)双创促进计划专项-创新创业平台资助
1.根据孵化机构2018年的发展情况,择优支持国家级、省级年度评价为良好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2.择优支持2018、2019年新认定的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3.2018年度已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孵化平台不再申报。
(三)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公共服务平台类
1.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不包括扩权县)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有一定科研开发、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填写《绵阳市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营业执照和具有防伪标识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申报单位2018年主营业收入不得低于营业收入的75%。申报平台须已建成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单位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
4.已获得市级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今年不再申报。
(四)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重点示范项目类
1.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不包括扩权县)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有较高科研开发、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重点示范项目类项目填写《绵阳市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和具有防伪标识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申报单位须提交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申报单位注册资本或上年度主营业收入不得低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重点示范项目要求企业牵头,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原则上不超过3家单位。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单位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
4.已获得市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立项支持未结题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进入申报系统后,选择绵阳市双创促进计划项目类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类填写相应的申报资料,填写成功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申报人仔细查看提交的申报资料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申报书报送归口区、园区科技部门。
2.各区、园区科技部门对辖区项目汇总后,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合格项目申报资料联合上报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一式两份,双创促进计划项目申报资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科企办、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资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社发科)。
五、政策咨询
双创促进计划项目:
联 系 人:张 科
联系电话:0816-2347001
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
联 系 人:潘富强
联系电话:0816-2308946
附件6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
一、申报条件
凡在绵注册的获得2019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XXXXXXXX)的企业、事业单位。并承诺获奖励资金后,在绵阳市持续经营5年以上。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后补助)支持方式。
支持标准: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非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
三、申报流程
市科技局待省科技厅公布《四川省2019年有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后发布受理通知,申报单位进入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后,选择绵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专项,填写《绵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并扫描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交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相关附件,提交后导出打印申请表。申报人确认申报资料纸件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政策咨询
联 系 人:秦雯雯、牛超
联系电话:0816-2332431
附件6-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
